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密法十四条根本戒(拉科仁布且作 多识译)

没有得过或者不准备接受无上密法灌顶者,请勿阅读下文

密法十四条根本戒

推荐持金刚之诸成就,均来源于上师故,

若不孝敬侮蔑师,根本毁堕第一条。

违背如来诸教导,此乃毁堕第二条。

金刚学友相互间,攻击不和第三条。

对于众生若放弃,仁慈之心第四条。

菩提心是法根本,放弃不修第五条。

诬蔑自派与他派,诸种教义第六条。

对于未成熟之人,宣说密义第七条。

五蕴身是五种佛,伤害自身第八条。

对于自性清净法,怀疑不信第九条。

对于黑心恶势力,实行仁慈第十条。

对于离名相之物,执著名相第十一。

对于有信仰之人,坏其信仰第十二。

密誓规定诸行为,资备不行第十三。

对于智慧种女性,轻视污蔑第十四。

修密者若守此戒,定能生出诸成就。

(拉科仁布且作   多识翻译)